关于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事项办理地点变更的通知
各原产地证书办理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新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事项拟于本周撤出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1号窗口(本周仍可打印),入驻新乡市跨境贸易服务中心(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自2025年12月1日(下周一)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不再提供贸促会原产地证书打印服务,各原产地证书申办企业可开通自主打印功能自行打印(必须使用彩色激光打印机),或通过开通自主打印功能生成PDF文件使用,或前往新乡市跨境贸易服务中心现场打印。
服务地点:新乡经开区滨湖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南(平原湖西南)新乡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8号窗口。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3675070
新乡市贸促会项目部电话:3697622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61号窗口电话:3078043
新乡市贸促会
2025年11月26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