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关于公布《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豫审信〔2026〕11号
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107号)相关规定,经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了《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现予以公布。未列入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请于2026年3月底前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列入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但应当按照便利服务对象的原则公布办理地址、咨询电话等并提供规范化审批服务。
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附 件
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