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3号提案的答复
方佳超委员:
您提出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重塑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信心”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改革、数字赋能、整体推进,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和“好差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系统性重塑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标准设计。推动《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立法,从制度层面对政务服务建设、办理、监督等进行了全方位高标准规范。实现事项清单化管理,梳理公布全市365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71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444项信用承诺制事项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特殊环节,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对外公布282项市直特殊程序清单。二是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提供绿色通道、潮汐窗口、免费邮寄等各类服务,通过完备的审批前置服务和材料邮寄服务实现零跑趟。深化“周日开放”服务,解决企业职工上班期间办事难、请假难问题。提供7×24小时自助服务,企业、群众可以随时自助办理社保、医保、企业信用、不动产查询,税票、不动产证、营业执照打印等高频业务。三是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关于印发新乡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累计上线83个一件事,办件6万余件。我市创新开展的“经济适用房变更完全产权一件事”被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四是推行承诺办、容缺办。印发事项清单,完善运行规则,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实现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五是实现“免证可办”。上线“免证可办”政务服务事项212项。围绕社会多样化需求,盯紧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四电”深度综合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企业群众在办理涉及营业执照的相关业务时,无需再提供纸质版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只需扫描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中的二维码或者提供校验码就可办理。针对工程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将各阶段所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照电子化,并在项目审批系统中实时调用。“免证办”推行后,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全流程审批由88天压缩至47天,社会投资类房屋建筑全流程审批由43天压缩至24天。
二、多举措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
“好差评”工作自2019年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利企便民、全面覆盖、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目前,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机构以及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工作,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均设置了窗口评价器和二维码,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窗口评价器、扫描二维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等方式多渠道进行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初步形成了“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的工作机制,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
近年来通过大量工作,我局在政务服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年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方位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主题主线,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重要抓手,高质量完成国务院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13项重点事项任务,优化50项高频事项“全程网办”体验,推动市县两级30项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站)受理(办理),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好差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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