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
张新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局正在牵头推进新乡市数字政府建设,通过各部门间的信息协同,全面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和标准体系”“鼓励部门间进行信息共享”“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素养和意识培训”“推广数字化办公和在线服务”等建议对提升我市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围绕相关建议,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23〕25号),按照“以人为本,惠民优先、整体规划,系统布局、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建设高效协同的政府履职数字化工作体系,通过数据资源有效赋能政府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数字化、系统性重塑,推动政府履职能力和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提升。
(二)探索政务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共计编制数据资源目录1048个,涉及部门59个,其中挂载数据的目录数404个,累计受理各单位申请的数据共享请求722次,推进204类证明、证照等申报材料电子化,归集电子证照有效数据264余万条,传输数据量达到109.82亿条。为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登记、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提取、公租房申请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实现“免证可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免申即享”等特色便民利企改革落实落地。
(三)加强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的大数据思维和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增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各级机关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今年3月份我局张磊副局长在辉县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作了数字政府建设专题报告,4月份,邀请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专家在市委党校春季主体班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的培训。此外我局内部多次组织学习数字政府相关业务知识,并且邀请各单位驻市民中心首席代表参加,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大数据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的意见,下一步我局着力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标准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动各级各部门合力抓好《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加强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建设,推进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政务信息系统统筹管理、集约建设、安全可控,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力有效推进,全面建设高水平数字政府,为全方位打造数字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数据共享赋能支撑。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政务数据直达基层更好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33号),进一步打通政务数据共享存在的堵点卡点,更好发挥数据在支撑政务服务、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企业和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在2024年底打通国家、省、市三级数据共享平台,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数据共享体系,提高政务数据共享的规范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
(三)推广数字化办公平台应用。推进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及移动端建设,丰富办文、办会、办事等政务应用矩阵,打造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政务运行一网协同综合性办公枢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全面构建指尖政府,依托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移动端,贯通互联各级、各部门非涉密办公系统,优化公文运转、联合会签等工作流程,实现无纸化传递、移动办公。
(四)强化人才支撑。要将数字政府建设相关理论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完善数字政府培训课程体系,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加强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育,加大数字政府建设专业化人才引进、培训、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市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数字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机制。引导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
衷心感谢您对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并提出宝贵建议。
2024年7月26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