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小中介优化市场发展大环境
新乡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联合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全面梳理涉企政务服务中介事项,按照“谁审批谁梳理、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新乡县各行业、各领域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优化市场发展大环境。
一是加强线上线下中介超市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行为管理,切实提高涉审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多维评价体系,以“信用监管”促进涉审中介机构良性竞争发展。
二是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根据《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与《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结合最新国务院一体化平台事项及《新乡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保留85项,划转2项,清理13项,规范17项,形成新乡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三是引导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依托新乡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印发《新乡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遵循“零门槛、零限制”原则, 按照“开放、有序和非禁即入”要求,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随时入驻。引导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实行信用监管。
四是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中介超市完成审核。截至目前,新乡市中介超市申请已通知新乡县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卫健委、住建城管局等各审批部门,并且全部完成审核。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