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27日起,上午上班时间调整为8时30分至12时,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2时30分至6时。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暖、通信、公交等单位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不予调整,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27日起,上午上班时间调整为8时30分至12时,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2时30分至6时。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暖、通信、公交等单位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不予调整,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